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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抢劫发廊女锒铛入狱十六年

抢劫发廊被告人陈女工扮复旦女生一张电话卡迷倒6小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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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抢劫发廊女锒铛入狱十六年

http://www.sznews.com   2011-05-17 07:57  来源: 深圳晚报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公诉一强奸、抢劫发廊女案,被告人陈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当日,李某某叫上李某、陈某一同前往。

据介绍,2010年6月4日凌晨,被告人陈某以按摩为名,将被害人薛某带到发廊附近宾馆,同伙吴某(在逃)则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注射器等相威胁,在宾馆抢走薛某身上现金和一部手机,并强行与薛某发生性关系。福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之后,被告人陈某又以绑架薛某为名,打电话给被害人薛某的男友,威胁如不给钱就要撕票。承受丧子之痛、杀子之罪的母亲陈某某在丈夫与闺中好友的扶持下,走出法庭。被害人男友便于当日7时许将筹集到2000元人民币存入陈某指定的账户内。深圳新闻网讯 3月26日下午,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在莲花山湖携脑瘫儿一起自杀的母亲陈某某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吴某遂将被害人薛某捆绑后留在宾馆房间内。李某和陈某将李某某一起带走,随后将手机归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陈某某于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后,在明知他人已用她的手机报警的情况下,滞留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并于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的条件,构成自首。去年8月13日,被告人陈某在龙岗区平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陈某在丈夫与好友的陪伴下,走出法院(前排三人,中间为陈某)。今年4月22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公诉此案,被告人陈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衡量本案具体情形,被告人陈某某基于极端的生活困境而陷入绝望,决意与被害人同死继而实施犯罪,其犯罪背景不可复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被告人本身的人身危险性不大,亦无显著的反社会倾向。深圳晚报记者张少琼 通讯员何宝媚报道

法院教育为主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抢劫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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